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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16

歪酷博客

最熟悉的陌生人

再没有一个人,让你看到眉眼间都是花火.
再没有一个人,让你看到她笑,会轻扬嘴角,看到她皱眉,欲以身代劳.  
只愿她好,岁月无惊,良辰美景.
                                                                     ------艾素素


yinzhun_1981 @ 2008-09-24 00:27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8MIsK2AsA30/

本来准备睡了,听见突然就很难过‘面对人生的挫折 要学着坚强。幸福快乐围绕身旁 要懂得分享’

晚上下班时大风,遍地黄叶,秋天突然来了,冬天也不远了,莫名害怕,害怕寒冷孤单,听见歌声酝酿了一晚上的眼泪就下来了



 
yinzhun_1981 @ 2007-12-16 21:08

主持人:你对李宇春有什么感觉? 
艾未未:她是大众偶像。她具备一个大众偶像所应具备的所有品质。 
主持人:那是什么呢? 
艾:她年轻她漂亮她无知纯真。 
主持人:(惊讶)你认为无知是一个偶像应该具有的品质吗?(bs下这个主持人的选择性失聪和无知) 
艾:无知是人的一种非常宝贵的品质。对于李宇春来说,“无知”是一种保护,一种异于常人的天赋。如果不是拥有这种选择性“无知”的能力,她早就失去了眼里的纯真,失去了对音乐的触觉,失去了创作的灵感。


 
yinzhun_1981 @ 2007-12-11 00:53

所谓调戏 

在我绕黄龙体育中心一周游的过程中,发现问我要不要买望远镜的远比问我要不要买票的人多得多。我当时突然产生了一种自豪感:老子是VIP,老子在前排,老子不需要望远镜。这种自豪感驱使着我的恶趣味膨胀。于是我沿途把他们卖的各色望远镜都研究了一番,然后砍价,然后转身离去。期间遇到一个很NB的小贩问我“高级的望远镜要不要?”我怀疑其高级性,导致小贩深受侮辱,立即打开包袱拿出一个对我吼道“俄罗斯军用望远镜,外面店里卖很贵的……”两个小时后,我看到舞台上那个人,拿着这种俄罗斯军用望远镜看她的玉米们。 

当然,她自己并没在现场承认玉米们就是她的,虽然在场的玉米们很希望她承认。由于我是怀抱着要在塑料小板凳上度过两小时的吃苦精神走进场内,所以当我看到我的座位是带椅背的“软座”时,很是得意了一把,老子赚了。然后一件让我张嘴的事情发生了,有人开始分发小纸条,纸条上写着“TX方案”,我瞪着眼睛看了半天貌似看明白了,又貌似没看明白。不过我张嘴的原因是,我抬头一看,这么多人,难道他们都要逐个发纸条?就为了能调戏一把?人生啊。。。。。。

当舞台上那个人带着笑腔第三次对着那些盼望着被“认领”的玉米说:“你说你说你说呢”时,我被某种化学反应激了一下,这一句的声音非常奇妙,每一个字都伴着笑声,轻轻的笑声,每一声都不急不促,每一声都恰倒好处,每一声都点在一个音节上。就好象小时候好吃的麦芽糖慢慢融化在口里,渗到每一颗牙齿上的感觉。这时候我又想到了那张小纸条,我想我能体会到玉米们的众志成城,但是我真的打从心底里发出了一个单音节词“切~~~~~~~~~~”。

 眼波流转 

我很喜欢她为玉米架麦的一连串动作,我总觉得她对麦架做的任何一个动作都很暧昧,虽然有时狂放一些,有时内敛一些。而这一次的架麦更值得玩味。其实她的步伐很诡异,大多数时候我看到她走路时是想踢她一脚的,但是,总有那么一些时候,她的步态很雅。比如这一次走到麦架跟前。然后微恻身,架麦,旋紧。接着,一个不期然的眼神,滑过麦架扫向观众,然后又折回来掠过麦架,眼角眉梢,风情自在。我喜欢看有风情但不自知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才能让人可以长久地欣赏下去,也只有这样的女人,不会只把自己的风情展现给人看,一物一事,皆可以风情待之。 

不过人的本性可能是改不了的,她一坐到椅子上开始做歌迷时,傻样就掩饰不住了。你可以设想一个穿着黑衣黑裤头发上粘着一串水钻瞪着两只烟熏眼的女子坐在一张塑料折叠椅上举着灯牌拿着望远镜摇头晃脑一脸傻笑的场面吗?如果这个你能承受,那你能接受她以这副姿态举着一块没有电的灯牌继续傻摇的样子吗?如果这个你还能承受,那你能接受她一手夹着一块灯牌撒丫子转身狂跑的场面吗? 

总之,我崩溃了。然后,我以比她快两倍的速度冲向洗手间尿尿去了。 

喜欢不喜欢 

我喜欢《0.5英里》,但是她没有唱,她喜欢《冰菊物语》,但是只喜欢自己要的那一版。当初她为什么会发表那一版她不喜欢的《冰菊物语》我不得而知,其实知不知道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从一开始就说自己“不喜欢”。更重要的是,她现在更加热烈地告诉你,她很喜欢自己要求改的这一版。或者这就是她的“我的”精神?我不知道。这首歌很安静,简单的配乐缓和了强大的音响在之前的曲目中对我的耳膜造成的冲击。其实我很仇视这首歌,一半来源于它那如同恐怖片般的MV,另一半来源于它的境遇总让我想起我的《0.5英里》。不管这首歌是什么版,我都仇视它。 

在对这首歌的仇视中,我看到她走过来,表情很舒缓,声音很舒展,水钻很闪亮,笑容很自我,眼神很迷离,步伐很欠扁。我用我可以观察到的所有角度来仔细打量,没有找出任何虚伪的信息,也就是说,她可能是真的喜欢这首歌,所以,我决定要更加仇视。 如果一个歌手,不讨好自己的制作人,不讨好自己的歌迷,不讨好自己的作品,只讨好自己的喜好,那么作为一个看她演唱会的人,我,理所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 

李宇春不唱《0.5英里》很讨厌!! 

歌迷和粉丝 

作为一个忠诚的粉丝,也许可以忍受自己的心头爱被攻击,但绝无法忍受被无视。在李宇春彻底无视《0.5英里》的那个晚上,我的心情跌到了谷底。当我在心里无数次地扎那个“我就是团团啊”的小人时,一个非常让人扫兴的短信打断了我的悲凄。
 娘:你搞什么鬼,给我买东面的票子,她老往西面跑 
我:你搞错了,她两边都跑得挺平均的,你是粉丝病又犯了,见不得别人好 
娘:你才犯病了,她明明只往西面跑 
我:那就算我犯病了,你继续嫉妒西面的吧 

当手机被狠狠摔进包里的时候,我第N+1次听到了旁座在我耳边大喊:“挖~~~~~~这首好好听啊~~~~~~~~~”我再次确认了一遍我所在的价位区,然后小心地搭讪。 
“你是买票进来的啊?” 
斜眼。。。 
“你是玉米啊?” 
“我是歌迷,不是粉丝!” 
“哦。。。你没听过这首歌啊?” 
“对啊,第一次听,好好听哦~~~~~~~“ 
“你没听唱片啊?“ 
“春春说了,歌曲最原始的表达方式就是现场演唱,歌迷不听唱片的,我不追求形式。“ 
“哦。。。。。。“

 我再一次被推向了仇恨的深渊——我的《0.5英里》连现场都待遇都没有,只能听唱片。。。。。。

撒欢儿

在我还没把自己嫁出去的时候,我娘老跟我说,什么样的壶儿配什么样的盖儿,人跟人之间合适不合适,那是注定了的。这话儿我一直琢磨着,总有那么些想不明白的地方。好在老子去了杭州,看了演唱会,总算是把这理给琢磨透了,所以怎么说我聪明呢,就是知道理论联系实际。瞅瞅满世界跑的那些个教授学者评论家,那都是猪脑袋,研究了两三年,都没研究明白这玉米咋就喜欢李宇春了,老子一个晚上就闹明白了:一个爱撒丫子的壶,配一溜爱闹欢儿的盖,那得多般配,多天经地义啊。

你说我都不好意思看了,就那一群人,啊,整晚上啥追求没有,就扯着嗓子乱“啊啊啊啊啊~~~~~~”。不就是台上有一人撒丫子从东跑到西,从西跑到东吗?不就是边跑边挤眉弄眼还顺带吧唧嘴吗?至于嘛,从头“啊”到尾,从哆“啊”到西,还带俩儿转音,其实那音根本也不准,切。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听她唱那啥要下雨啊要开心的歌,我就害怕,我汗毛就得竖起来,倒不是对这歌有啥看法,主要是这歌的影响很不好,一出来就让人肉麻。要说这群人也真是不害臊,男女老少乌压压一片儿,紧赶着这歌就哭着喊着要人吧唧嘴。我在现场那是听得真真儿的,有一小娃子,笑得可大声啦,哎哟喂,都没把这群不害臊的给羞回去,还在那儿不停地要人吧唧嘴。吧唧完一个还要第二个,那样儿,简直没法看。

不就吧唧两下嘴嘛,那欢儿撒的,就跟张东健见着肉似的,这世道,乱了~~~~~~~ 

思无邪

还没等那妞儿拽不拉叽地扭到我跟前,我前后左右的“啊啊啊啊啊啊~~~~~~~~~~~”就呼啦啦提高了几个分贝,把我急得直看大屏幕。靠之,那破屏幕位置不好也就算了,老子反正脖子长,效果不行也就凑合了,反正大半场都这样了,居然在老子正经想看时,丫黑了,啥都看不着。偏在这时,前头有人举起了一“俄罗斯军用望远镜”,切,傻乐什么呢,你看你看,你看再多都没用,看得着,摸不着。
好在那妞终于扭过来了,哎哟我滴娘啊,那妞儿身上咋披着一堆破布呢,那一堆破布下头还没布。等等,没布!0.01秒之后,我看到了那堆破布下方的白肚皮,以及。。。肚脐眼。
在那一刻,伟大的裁缝成为这个晚上最可爱的人。然后,我温柔又略带慈祥的目光注视着那块肚皮从舞台上移过来移过去,在我的注视下,那块肚皮仿佛拥有了金子般的魅力,散发着夺目的光彩,呃。。。当然也包括那个肚脐眼。我想我是欣慰的,我有理由相信,更大片的白白就在不远处等着我,等着我,等着我我我我我我我~~~~~~~~
你无法想象,一块散发着金子般光泽的白肚皮(还有肚脐眼)在我面前左扭右扭前扭后扭时,我的心情是多么激动,当然,你也无法想象,我的眼睛变成了斗鸡眼。
然后。。。然后。。更加另人欣慰的事情发生了——那堆破布的背后,是一大片朦胧的白白。不,错了,那不是一大片白白,那是一大块被帘布隔开的金子,金子们在向我招手,在向我微笑,哦,我的金子~~~~~~~~~

很显然那妞并不知道没有肉的肚皮不是好肚皮这个简单的道理,所以她会以为更瘦的肚皮是上乘的。不过没有关系,这不重要,我想,我并不介意在以后看到各种款式的肚皮,甚至更多的白白,当然,那个时候,她的手最好放在别的地方,虽然上头套满了金银财宝。


 
yinzhun_1981 @ 2007-10-13 21:09

Side A 她的故事 

她是一个小女人。 

她热爱化妆,喜欢逛街,偶尔撒娇,一点点的特立独行。 

她会坐在星巴克咖啡厅里回味昨夜吃的羊肉串;她常提着LV的限量包包不顾形象地抢购打折商品;她订两本杂志,一本经济学家,一本八周刊。 

她风情独具,随心所欲,自负风雅,却依旧逃不开生活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这一切本该一直持续下去。 

可是有一天,她遇见了那个人。 



她看着那个人,起初只是略略的一些些欣赏,最终却头晕目眩,天崩地裂。 

她想她是爱上了那个人,与爱情无关的爱,如此纯粹,如此疯狂。 

她开始过一种全新的生活。 

她常看那个人的视频和新闻看到半夜三更,然后第二天顶着黑眼圈出门;她会为了那人放下心底的矜持,疯狂的尖叫呐喊;她甚至不再是一个小女人,她剽悍地与流言蜚语作斗争,很不文明地腹诽造谣者的祖宗十八代。 

这场爱恋飞扬跋扈,仿佛燃烧了她的灵魂。 

她不是不知道,这样的激情终归不会长久。 

她只是很清楚,激情会沉淀,爱却不会褪色。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时间漫过了朝来的寒雨晚来的风,她的生活渐渐回到了原先的模样。 

但是终究还是无法抹去也不想抹去这些疯狂所遗留的痕迹。 

她在下雨的冬日里听着那个人的歌,温醇低柔的声音诉说着最初的梦想,悸动了她也曾追梦的心。她想她许久没有过这样的时光,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她在钢筋水泥的城市匆匆地穿行,惊鸿一瞥间那人的身影傲然而立,灿烂的笑颜足以扫光她所有的疲惫,虽然只是一块广告牌,却让她情不自禁地微笑,似乎觉得接下来的行程也不是那么枯燥无聊。 

她在湘西凤凰的沱江水边读沈从文的《边城》,同来的友人感叹,我想世界上没有比翠翠更美好的女子了。她愣了愣,笑笑说,不,有。然后不可抑制的感到丝丝的得意,为邂逅了这世间的最初与最美。 

她依然是一个平凡而独特的小女人,但她的心已经很大很大,因为那里面,装着那个人。 

她在博客里写道,人的一生,需要一次天昏地暗的疯狂,需要一场洁白纯粹的爱恋,需要一个淋漓尽致的永远,才算圆满。而这一切,因为那个人,我演绎了,经历了,拥有了,并且,深深地感激。 



她想她还能不能贪心地再许一个愿望,那就是在她老得牙齿都掉光的时候,能不能把这些美好的回忆都酿成一杯甘醇的酒,然后,共君一醉一陶然。 





Side B 他的故事 

他是一个大男人。 

他有宽厚的肩膀和坚实的胸膛,他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男人生来就是给女人依靠的。 

他喜欢在悠然的夏日里出海钓鱼,乐趣不在结果,在过程;他自称绅士,乐于为女性开车门;他工作的时候心无旁骛,与人交谈的时候习惯直视对方的眼睛;他最讨厌的事情有两件,一是剪指甲,而是刮胡子。 

他有一点点的自大,和一点点的自恋,除此之外,再平凡不过。 

在他遇到那个人之前,他心目中最理想的女人,应该温顺,娇小,柔弱,需要男人的臂膀来依靠。可是那个人,那个人恰好完全相反,倔强地坚持最初的梦想,瘦高而修长,眼神坚定,笔直的长腿站得稳稳的,不需要任何人来支撑——即使需要,也轮不到他。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与他的理想相去甚远的人,踏着满径的落红,不经意的回眸一笑,就牢牢地占据了他的视线。 

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他想,这一次,他完了。 



他从来不知道,一个男性生物对一个女性生物的感情,可以这样纯粹,仅仅只是爱,以一种近乎感激的心态,感激上苍赐予世间的美好。 

不去想,那个人于他,多么遥不可及。人生得意需尽欢,他的生活看似没有变化,实则已经翻天覆地。 

他开始喜欢看天,因为看着看着,天空就会出现那个人的轮廓。 

他开始去教堂做礼拜,友人开玩笑说他终于想进天堂了,他异常认真地回答,因为那个人应该会上天堂。 

他开始明白自己原来也有眼泪,在9月20号那一天。 

他突然觉得,那个人,那么远,那么近。 



他依然是那个大男人,只不过他再也不说男人生来就是给女人依靠的。 

只不过他的心变得好小好小,小得只装得下那个人。 

他在博客里写道,曾经沧海难为水,某葱,要是我找不到老婆,你要负责。 

结果引来一大片金黄色的回复,大多是问他身家背景,一个个都像那个人的妈。 

他无奈的笑,剩下的问都不问,直接跟他抢。 



他想当他老得头发都全白的时候,想起那个人,心底应该会泛出丝丝的甜蜜,然后细细地回味,告诉那时碰巧经过的某个路人,他拥有着这样一份爱,纯粹得近乎神圣,如此的深刻,长长久久。 



Side A-B 

他和她,素不相识。 

他和她,仿佛又神交已久。 

他和她,有着殊途同归的故事。 

他和她,或者说他们和她们,有着相同的名字,叫做玉米。 


 星灭 
 2007.10.6 于加拿大



 
yinzhun_1981 @ 2007-04-01 02:50

她说,我不会再说感谢,因为我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你们。 

我知道很多玉米很激动,很感动,流眼泪了,怕了,被吓着了。 
那份感情太过炽烈,她把他们给烧着了。 
可我没有,我离她太远,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只知道她转身把手里的矿泉水浇到自己的头上。 
我看见大屏幕里她的脸,湿湿的发贴在年轻的前额上,那张脸不再甜美,不再迷人,更称不上漂亮,但她却深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仿佛看见那个自由奔放的灵魂,要从她的躯壳中挣脱所有奔泄而出---包括美貌。 
然后我高高举起双手打着节拍,歇斯底里的尖叫着。 
在她那如鲜花般盛开的歌声中,我的心中不断的,不断的涌起一股又一股强烈的甜蜜,它们化作咸咸的泪水冲破我的眼眶,那一刻世界模糊了,心和整个身体仿佛都在哧哧的冒烟。

亲爱的女孩,我知道了,你是如此勇敢,你是如此坚强,你准备好了,打算用自己的所有去爱了,爱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值得你爱的人。 
那么,我又有什么理由退缩,有什么理由畏惧呢? 
没人敢认领她对玉米的爱吗? 
我认了。 
至少在那个夜晚,站在台下和你一起歌唱,一起尽情享受音乐的那群玉米,是值得你真切的热爱的。 
我曾经被这个女孩的歌声深切的震撼过,感动过,但在那一刻,我发现从前的那些感动和震撼时我都只是个旁观者,可那一刻,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亲爱的女孩,我们都好年轻,世界对于我们而言,太大太过广袤了。 
我知道你曾经孤独,或许以后也将继续孤独。我没有做过什么承诺,可我现在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告诉自己,告诉所有的人,我将爱你,直到我消失。 
让我和你,一起,单纯浓烈的去活着,去爱,去感受,去拥抱整个世界,哪怕它那么的不完美,哪怕注定要让我们受伤害




 
yinzhun_1981 @ 2007-03-29 02:01

正式开写之前,想跟没去成现场的玉米们说,无法亲临其境的你们实在是太遗憾了,相信设备再先进的视频回放也无法还原彼时彼刻的氛围和情绪。那种共同呼吸、共同欢笑、共同回忆的经历,一起见证历史、见证现在、见证未来的默契。 

我又想说,没去成的玉米们,你们其实一点也不遗憾,以她的功力,只要给她足够的自由和空间,她只会越办越好。尽管我已经认为“3•24”是目前我见过的最完美的音乐会,但有理由相信她最完美的演唱会永远是下一场。她曾被玉米称作是“神的孩子”,她的进步亦是“神的速度”。 

我们还要陪她一起度过几十年,看着台上肆意搞笑的她,我忽然很想看到十年甚至二十年后的她,带着小小葱,在同样的或是更大的舞台上上演又一段音乐传奇。 

我从不憧憬发生奇迹,我只会时刻做好准备,在奇迹来临之际,瞪大双眼,屏住呼吸,铭记下每一个流动的画面…… 


不再罗嗦,此刻,我闭上《我愿意》时未闭的双眼,想那个我最想之人,在大脑中努力搜索公元2007年3月24日20:00至21:45之间的残存片断,重新打磨、抛光、镶嵌,留住一颗颗记忆的美钻……  

【之一:三重身份】 

※ 音乐的皇后: 

人们对于“皇后”一词的解读更多的侧重于其地位的至高无上,通过近期的访谈,特别是经历了“324”的精神洗礼,我才后知后觉地体会到,所谓“皇后”不是若干第一、最佳的头衔(皇后又不是状元),而是自由掌控和操纵的权利,是忠实于内心的为所欲为和掌握全局的游刃有余。
 
还是那句“坚持最初的梦想”,可是,想想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能将梦想牢牢的把握在自己手上,还是已经被梦想所操控,对牢一个缥缈的目标,不知不觉中已将自己的手脚戴上了隐形的镣铐。 

我们把梦想揣在怀里,顶在头上,苦己心智,劳己筋骨,饿己体肤,却不料梦想已悄然霉变发酵,或是偏离轨道。 

无疑,她做到了,她要的不是作众人眼中的皇后,她只要作主宰自己梦想的皇后。 

她的终极目标不是要登上中国或世界上最顶级的舞台。 
她要亲手搭建一个自己心目中的舞台。 

炫目的背景和灯光,巧妙的板块衔接,恰到好处的互动,对经典的解读,对新作的颠覆,我惊讶于她丰富的想象力,更佩服于她强大的执行力。
 
文艺领域从不缺少想象力,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半红不黑、郁郁不得志的怨男怨女,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具备把梦想转化为现实的执行力。 

她的行动,凌驾于她的梦想之上。 
她有足够的能力,为自己的梦想导航!

※ 音乐的顽童: 

当掌握了音乐的控制权,下一个问题是——用来做什么? 
葱曰:玩呗! 

纵观各大排行榜上罗列着似曾相识的旋律和词句,手机铃声仿佛走进数字王国和动物世界。它们诞生于相似的生产线,还要进入同一部门接受质检,最后被打上貌似“优质”的标签。 
如果靠一首歌就能够让自己赚得盆满钵满,谁还愿尝试突破冒险。 

在乐评人的笔下,在资深前辈的口中,音乐承载了太多的东西,但他们独独忽视了人类最原始和最简单的感知——快乐! 
国人从来都善于将简单的东西复杂化,而葱的出现,恰恰将许多复杂的东西简单化。 

曾有人责怪她的专辑杂乱无章,我看,实则是包罗万象。 
只有具备“玩”的心态和“童”的嚣张,才敢于不重市场,不理销量,忠实于内心的方向,将音乐真正把玩于股掌。 

※ 音乐的小兵: 

音乐,是一席华美的毯。 
有人想作上面的美钻,有人想作中间的绒线。 
就看这张毯,你是拿来妆点,还是用来保暖。 

媒体的宣传稿件之中,无一例外都将翻唱王菲的歌曲作为本场音乐会的亮点之一,其实对葱来说,无非是适合和喜欢。我到因此想到王菲《棋子》中的一句——“只是不起眼的小兵”。 

音乐面前,无关贵贱。 
管你是彼时的天王,还是此刻的新贵, 
任你是耳朵里不容沙子的精英,还是老鼠蝴蝶的大众拥趸, 
放眼音乐长河,我们均是不起眼的小兵。 

前面说她是“音乐的皇后”,想说明的是她对自己音乐理想的全权掌控,这里所指的是面对音乐长河,任何人只是其间一粒水滴,或甜,或咸,都无法影响整条河的奔赴向前。 

看过很多歌手的访谈,尤其是初闯乐坛的畜生之犊,当被问到音乐理想之时,多数都是憧憬着要做什么什么样的歌手,达到怎样的高度,超越何等的前辈,言之凿凿,信誓旦旦。 
葱谈的更多的是,我要做什么什么样的音乐。 
我无意贬低前者,而抬高后者。 
甚至于打这几行字的时候,我自己也没法搞清哪一个才是做音乐的真谛。 
只是想,到底是音乐为人服务,还是人为音乐服务。 
可能是比“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还要复杂的问题。 

和音乐比起来,一切都太过渺小…… 

【之二:两种情绪】 

你,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我,一会上天堂,一会下地狱。 
你给我最简单的快乐,也让我最彻底的哭泣…… 

※ 感官愉悦: 

我的眼看到:你绽放浅浅的笑,你扭动柔柔的腰,你满足玉米TX的需要,你给熊大大的拥抱; 

我的耳听到:你中音美妙,你作呕搞笑,你鼓声劲爆,你琴声缭绕;
 
我的鼻嗅到:空气中弥漫着爱的味道,不是我们这一国的人闻不到;
 
我的喉咙在灼烧,原来自己也能把海豚音儿飙; 

我的身体在舞蹈,尽管比不上你那般曼妙! 

※ 内心动情: 

宁愿你呈现的是一场全部由《OK?OK!》、《爱我久久》这样可爱的歌组成的演唱会。 

我的灵魂刚刚乐出了壳,却又被你拉回到现实的泥沼。 

天空如此缥缈,人间如此浮躁, 
甜蜜的爱不少,不知该往哪找, 
明天吉凶难料,我只知道,爱上你,无可救药…… 

Mama,她发出人类最原始最本能的呼唤。 
滑稽的是,这个孩子总喜欢给妈妈唱一些妈妈听不懂的歌曲。 
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咿呀学语之时,偶尔发出一两个不连贯的音阶,母亲也会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 
所幸的是,于葱,于我,这辈子都有作母亲的权利

【之三:四大猜想】 

※ 才艺:钢琴 

从她大大方方在媒体面前展示打鼓,就猜测到必不是此番才艺秀的重点。 
她曾说自己小脑不发达,钢琴课是她大学时期不自信开始的起点。
 
对她来说,学习钢琴不是怡情的消遣,这是她开启音乐殿堂的钥匙,如果说皇后的手杖有魔法,她也要背牢启动魔法的诀窍。 

※ 嘉宾:小脏熊 

别的就不多说了,只想吼一句:大星,乃素中国最红的助理! 
我们见证了一个180度的李宇春。 
而他见证了一个360度的李宇春。 

※ 颠覆:《唱得响亮》、《甜蜜的,我爱你》 

经常在时尚节目里,看到主持人拿块绸子或是旧衣服,让嘉宾或设计师在模特身上即兴创作。 
今次,我终于看到了,音乐也可以拿来DIY。 
另外,我想象不出,该是怎样的男子,才拾得起她那如此掷地有声的爱。 

※ 翻唱:《我愿意》、《OK?OK!》 

翻唱的不只这两首,最有悬念的却是这两首——王菲的除《天空》外的另一首歌,三个人唱的搞笑歌。两个提示抛出来,葱乃真不愧是属耗子的,牵的人好似百爪挠心。 

前面已经说了,我没有闭眼,如果我没错过310和522,我会听你的话,可是,此刻,我怎舍得? 

喜欢那个降调处理,比之原版的空灵缥缈,更凸现吟唱者为爱付出的坚定执着。 
有时候,爱,比被爱,更快乐! 

我宁愿被贬浅薄,也不愿故作深刻,我始终认为《OK?OK!》是此番最大收获! 

只看过原版的MV,不知道原版三人有没有在现场表演过这首歌,但我敢断定的是,三个人的演出效果绝对没有葱一个人的效果好。 

因为,葱的演绎绝就绝在人物之间的即时转换,三小无猜的打情骂俏,天之骄女的无理取闹,小男生为爱竞争互相拆台的面貌,都被她塑造得惟妙惟肖。




 
yinzhun_1981 @ 2007-03-28 18:33

=======带她去看音乐,她疯了======== 
 以为不能去了,失望之极。但是又能去了,还带上了她。 

请这个不是玉米的客户去看春春的音乐会。她欣然答应。她不是玉米,但是她不会想到,在这个夜晚将会发生什么。 

音乐会中,她就疯了。她不顾自己的淑女形像,跟着春春笑,跟着她哭,跟着她叫。我从来不知道,她这么能喊。当春春把水浇在自己身上,把瓶子甩出去的时候,她真的哭了,用手捂着嘴,哭了。 

音乐会结束后,她真的疯了。我们游荡在街了,从北展走回了家。就这么一直这么的走着,她不停的说啊,笑啊,表达她心中的感想。然后拉着我转圈,不停的打手机告诉她的朋友她的感受。 

我太理解了,没有看过春春音乐会的人不会明了,那种看完了的心情真的必须要找一个人去倾诉,否则真的会疯掉。那种心情在澎胀,在燃烧,根本无法自制。 

她在疯狂的说着,我也在疯狂的说着,哭着,然后又笑了,又哭了。 

我知道,春春的表现惊着她了,她已经被震撼的不成样子,她哭了,抱着我哭了。我理解,我太理解了,我也哭了,哭的好痛快,鼻涕和眼泪混在一起,但是幸福,真幸福。 

我住在了她家,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一点了,午夜的北京真美,这晚上,我们从北展走回来的感受,我一辈子不会忘记。 

我们谁都没有睡,不想睡,其实是不敢睡,因为一闭上眼睛,就全是春春那单薄而又倔强的身影。她太激动,所以一晚上的手都在抖,我不笑她,因为我的心在抖,说话是哆嗦的。 

我们俩疯了,早上四点钟就起来了,坐上去香山的车跑到香山去了。坐着缆车上去,我们就这么坐着,谈着,说着春春,说着人生,说着我们自己的人生。 

从香山下来的时候,已经下午,找了一家店吃饭,然后去酒吧喝酒。 

她喝了,我也喝了,但是好在我们都清醒的醉着。 

她含着泪跟我说: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身边的人爱春春,我真的不理解。在昨天没看音乐会之前,我仍然不能理解。但是现在我了解了。如果现在说我爱春春,我真的从心里去爱这个孩子,就因为一场音乐会就爱上她了,爱的心都碎了,你信吗。 

我笑着说:我信。我真信。说完我们俩的眼泪哗哗往下掉。 

春春,你知道吗,我们有多么的感谢你,有多么的爱你,你让我们的人生在已经定局的时候又找到最真的自己。 

我们从不奢求什么,只希望你健康,快乐的唱着,跳着,生活着,笑着就够了。 
好想抱抱你,孩子。 

玉米成员中又加入无比坚定的一人,她叫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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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恨自己不在舞台下感受你的种种情绪
下一次,一定要在!



 
yinzhun_1981 @ 2007-01-25 15:00

 感谢老师感谢玉米 

    记者:梦幻般的两周内,你战胜了很多可能是你出道之前景仰、崇拜过的歌坛前辈们,获得了11座音乐奖项…… 

    李宇春:真的不知道,我觉得就算我是得到“尖叫”最多的,我也绝不是最好的。我才出道一年多,还有太多东西要学。 

    记者:接连举行的一系列颁奖典礼中,你获得的多是“最受欢迎女歌手”这种更看重人气的奖项,而“最佳”往往颁给实力歌手。你心里有没有在意过这些? 

    李宇春:我去年9月才发片,现在能获得这么多奖项,我已经很满足了。只要能得到歌手奖项,我就很高兴。 

    记者:没出专辑前,很多人对你的演唱有非议;而专辑推出后,许多歌曲获得的评价都很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李宇春:老师们帮我写出打动人的音乐,玉米不离不弃的支持。相对来说,我的一点努力和进步是次要的。     

     

    记者:你觉得在玉米心中,自己最大的魅力在哪里? 

    李宇春:我很简单。舞台上是那个样子,舞台下的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奖杯堆得再高,我也依然很渺小,我不会忘了自己是谁。 

    记者:你从没传出“耍大牌”这样的新闻。你是如何做到让自己迅速适应宣传的? 

    李宇春:2005年比赛刚结束时会有抵触情绪,经过去年一年,我学到最多的就是把“工作”和音乐彻底分开。音乐上,唱歌、录音,我都不会感觉到累;“工作”再累,那也是我的义务。要说累,玉米比我累多了。想到他们为了看我,从清晨就来排队,我还耍什么“大牌”呢? 

    记者:很多艺人为了走红,都可以制造绯闻,甚至是很恶俗的炒作…… 

    李宇春:那不是我的性格。我唱歌不是为了走红,只是因为喜欢。如果有一天我做不了歌手,我也不会炒作,我会去做幕后,总之不会离开音乐。 

     

    记者:一年半以来,你身上经历的负面新闻也为数不少。你面对压力的调节方式是什么? 

    李宇春:比赛刚结束那阵,面对那些消息很不开心,但现在我看到会觉得好好笑,以前我不相信“无中生有”,现在信了。面对压力,我会选择闷着不讲话,然后睡觉,然后过一天就好了。 

    记者:你如今最感谢的是谁? 

    李宇春:玉米和我的家人。玉米一路上不离不弃地支持我,不是用“感谢”二字能表达的;一年多来,即使能回趟家,那都是因为工作的便利。我希望今年过年能回去陪陪爸爸妈妈。 

    记者:透露下接下来的工作计划? 

    李宇春:2月底,我们会有《皇后与梦想》的庆功会,之后会开始筹备下一张专辑。今年想法很多,新专辑、演唱会,还想出国深造一下,一切待定。